97号文填报说明
名词解释:
1. 重点流域:统计97文件中指定的流域。当排污单位有多个排口排向不同流域时,该排污单位流域以第一个排口流域为准;按流域统计时,不统计只有小型特征值数据的排污单位。
2. 重点行业:统计97文件中指定的行业;
3. “两控区”:统计两控区的所有类型;
4. 按行业、流域、两控区等条件统计时,因为187号文中建筑施工没有相关信息,所以在这些表中,暂不统计建筑施工数据;
5. 重点排污单位:指一般工业企业;
6. 污水、废气污染物:统计排污单位排放的所有污染物;
7. 所有“户”均与相应的排污费对应,同一排污者分期分批计征或解缴排污费的不重复计算户数。
表内、表间关系
1. 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表(季报)
2. 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表(年报)
1) 表1 排污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
煤炭合计 = 燃料煤 + 原料煤
油类燃料合计 = 重油 + 柴油 + 其他油类燃料
用水总量 = 新鲜用水量合计 + 重复用水量
新鲜用水量合计 = 自来水 + 地下水 + 地表水 + 其他水
2) 表2-1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
固体废物合计 = 危险废物量 + 冶炼渣量 + 粉煤灰量 + 炉渣量 + 煤矸石量 + 尾矿量 +其他渣量 + 放射性废物量
3) 表2-2 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
固体废物合计 = 危险废物量 + 冶炼渣量 + 粉煤灰量 + 炉渣量 + 煤矸石量 + 尾矿量 +其他渣量 + 放射性废物量
4) 表2-3 小型“三产”等排污者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
固体废物合计 = 危险废物量 + 冶炼渣量 + 粉煤灰量 + 炉渣量 + 煤矸石量 + 尾矿量 +其他渣量 + 放射性废物量
5) 表2-1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污水及污染物、废气及污染物和固体废物数据 = 表2-2、表2-3相应数据之和
6) 表2-1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污水及污染物 = 表6按污水排放去向汇总表中各排放去向数据之和
3. 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(季报)
1) 解缴入库金额 = 污水类合计金额 + 废气类合计金额 + 噪声类合计金额 + 固废类合计金额 + 滞纳金 (不存在欠缴的情况下)
2) 户数没有合计关系
4. 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(年报)
1) 表1 排污费征收解缴汇总表
开单合计金额、入库金额、减免金额、缓缴金额、欠缴金额:
总数 = 省本级 + 地市级 + 县级 = 重点排污单位 + 小型“三产”等 + 建设施工单位 + 污水处理厂 + 固废处置场
2) 表2-1 按污染类别排污费征收明细表
污水排污费开单金额合计 = 各污染物污水排污费开单金额之和
污水超标排污费开单金额合计 = 各污染物污水超标排污费开单金额之和
污水类开单金额总计 = 污水排污费开单金额合计 +污水超标排污费开单金额合计
废气类开单金额总计 = 各污染物开单金额之和
固体废物类开单金额总计 = 危险废物+ 冶炼渣+ 粉煤灰+ 炉渣+ 煤矸石+ 尾矿+其他渣
3) 表2-2 按级次排污费征收解缴明细表
开单合计金额、入库金额、减免金额、缓缴金额、欠缴金额:
表1省本级 = 表2-2各省本级之和
表1地市级 = 表2-2各地市本级之和
表1县级 = 表2-2各县级之和
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表(季报)
表1 汇总情况(101)
1. 统计工业企业和小型三产;
2. 小型企业特征值的当量数转化为COD排放量(KG),除以浓度系数500(毫克/升),得到污水排放量(吨)。
表2 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(102)
1. 申报核定户数:统计审核过的企业数。
表3重点流域、区域污水排放量情况(103)
1. 统计工业企业和小型三产
2. 没有统计小型三产特征值数据
表4“两控区”废气排放情况(104)
1. 统计工业企业和小型三产
排污申报核定工作报表(年报)
统计时间为当年1月到12月
表1 排污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(201)
1. 统计工业企业和小型三产;
2. 排污许可证发放数固废不统计;
3. 预览时年份选择当年,统计数据来自下年申报数据表1-1、表1-5、表1-6、表1-11中;
4. 去掉此报表中“上年”字样,例如:“上年‘三废’综合利用产品产值”改为“‘三废’综合利用产品产值”
5. 为了解决能源、用水量中,合计不等于明细之和的问题:
1) 自来水:加入小型三产申报表1-2中新鲜用水量;
2) 油类燃料-柴油(吨):加入小型三产申报表1-3中燃料油消耗量(吨);
3) 天然气(万标立方米):加入小型三产申报表1-3中燃料气消耗量(标立米),单位已换算。
表2-1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(202)
1. 统计工业企业和小型三产;
2. 小型企业特征值的当量数转化为COD排放量(KG),除以浓度系数500(毫克/升),得到污水排放量(吨)。
表2-2 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(203)
表2-3 小型“三产”等排污者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(204)
1. 小型企业特征值的当量数转化为COD排放量(KG),除以浓度系数500(毫克/升),得到污水排放量(吨)。
表3 污水处理厂(场)排污申报核定汇总表(205)
1. 设计污水处理能力(万吨/年):取下年申报数据录入表1-1中16.污水处理能力(万吨/日),单位已换算;
2. 实际污水处理总量(万吨/年):取下年申报数据录入表1-2-1中1.进水量(万吨)。
表4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污申报核定汇总表(206)
1. 设计处置能力(万吨/年):取下年申报数据录入表1_2中的3.设计年处理量(吨);
2. 实际处理总量(万吨/年):取下年申报数据录入表1_2中的4.实际处理量(吨)。
表5重点行业污水排放汇总表(207)
1. 小型企业特征值的当量数转化为COD排放量(KG),除以浓度系数500(毫克/升),得到污水排放量(吨)。
表6按污水排放去向汇总表(208)
1. 没有统计小型三产特征值数据
表7重点流域、区域污水排放汇总表(209)
1. 没有统计小型三产特征值数据
表8重点行业废气排放汇总表(210)
表9“两控区”废气排放汇总表(211)
表10重点行业固体废物排放汇总表(212)
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(季报)
表1排污费征收季报表
1. 统计累计季度数据,即1季度统计1-3月,2季度统计1-6月,以次类推;
2. 未缴:只统计完全没有缴费的金额。如果交了一部分,剩下的那一部分不算到未缴中;
1) 不允许多次缴费的情况,并在软件中“手工对帐”时提示“未缴完”。如果存在未缴完的情况,报表中只统计实际入库金额,不统计余下未缴部分。
2) 如果不存在欠缴情况,入库金额等于入库明细合计;如果有未缴完情况,则不满足上述关系。
排污费征收工作报表(年报)
1. 开单:排污费发生在统计年份内,打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时间在统计年的1月到下年3月内
2. 入库:排污费发生在统计年份内,手工对帐时间在统计年的1月到下年3月内;入库金额包括滞纳金
3. 减免:排污费发生在统计年份内,审批时间在统计年的1月到下年3月内
4. 缓缴:排污费发生在统计年份内,审批时间在统计年的1月到下年3月内,缓缴期限大于下年3月份的参与统计(即如果缓缴到期了不算缓缴)
5. 欠缴:
1)正常欠缴的条件:排污费发生在统计年份内,打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时间在统计年的1月到下年3月内;
2)缓缴到期未缴的条件:排污费发生在统计年份内,审批时间在统计年的1月到下年3月内,缓缴期限在当前统计年的1月到下年的3月份内的参与统计(即缓缴到期参与统计);
3)年报中,欠缴统计实际欠缴金额,即统计未缴完金额。
表1 排污费征收解缴汇总表(301)
表2-1 按污染类别排污费征收明细表(302)
1. 只要打印过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就统计;
2. 污水类污染物征收明细中,小型三产特征值的排污费转换为cod达标排污费;
3. 没有统计建筑施工的水、气、固废数据;
4. 如果对核定的排污费做过手动修改,则统计出的污染物排污费之和与其他年表的开单合计不等。
表2-2 按级次排污费征收解缴明细表(303)
表2-3重点行业排污费征收解缴明细表(304)
表2-4重点流域、区域污水类排污费征收明细表(305)
1. 只要打印过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就统计;
2. 没有统计特征值排污费。
表2-5 “两控区”废气类排污费征收明细表(3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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